为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范建设管理工作,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烟台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该条例旨在通过生态优先、因地制宜、规划引领等原则,加强雨水设施设计和施工,同时确保雨水排放符合环保标准。
此外,该条例还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分工,以及如何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在项目立项和审查过程中,都需考虑到海绛城市的指标和要求,以确保新建区能够实现目标值,并保障改建区问题得到解决。
为了提高公众参与度,该条例鼓励创新运营模式,将市场化作为方向,并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同时,对于建筑工地、工业企业和园区等场地的雨水排放,也实行了许可制度,以保证排放质量不低于国家标准。
最后,该条例提出了“三同时”原则,即雨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和验收交付使用,以确保其有效运行。此外,还有关于规划编制、指标要求、行泄通道及蓄滞洪区设置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为未来海绛城市建设提供了详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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