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开展2024年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强化环境监测技术应用以保护自然生态平衡

自治区决定从2024年6月起,联合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以加强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规范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提升生态环境检验检测公信力。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将首先将近年来被立案查处的和2023年全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不合格的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直接列入今年监督检查名单,然后再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中随机抽取共50家进行监督检查。

依据《计量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本次监督检查将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虚假报告、不实报告、样品管理不规范、仪器设备使用不符合要求等问题,以及是否超出资质认定范围擅自签发报告及数据。此外,还将对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的行为进行审查。

现场检查由各市、县级行政执法人员与自治区选派出的2名技术专家共同组成6人检查组,在未通知的情况下进行飞行式监察。发现一般性违规问题,将责令整改,并形成书面材料备案;对于7种违法违规行为之一者,将立即立案调查并依法处理,并及时上报结果。

此外,该工作还包括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加大后续处理力度,对于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由各市、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查处情况。同时,要严守纪律规定,如实反映被检查情况,不得收受任何费用或参与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活动。此项目联系人为文莉(0771-5300311, gxzjjrzrkc@163.com)和黄彦明(0771-5773927, gxhbjcc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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