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开展2024年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关注海洋环境监测确保自然景观的纯净与和谐

自治区决定从2024年6月起,联合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以下是相关通知:

一、检查对象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将首先列入今年名单的近年来被立案查处的和2023年全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不合格的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再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中随机抽取共50家。

二、检查时间

本次监督检查时间为2024年6—9月,具体检查时间和行程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依据相关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虚假报告、不实报告等问题,以及样品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等方面的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现场检查。各市应收到自治区推送的名录后,由各市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分别随机抽取2名行政人员,与自治区选派出的2名技术专家共同组成6人团队进行飞行式无预告地对目标企业进行逐项核查。

(二)结果处理。发现一般性违规问题,要责令改正,并提交书面整改材料;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立案调查并依法处理,并及时上报。

(三)后续工作。加强信用监管,对行政处罚信息归集至企业信用档案,并公示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

五、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落实工作责任。

(二)依法严厉查处,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三)严守纪律规定,为确保工作效果而努力。

请各市在20日前报送联络员及随机抽取人员名单至自治区认证检测处和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处邮箱。在监督过程中,可向以上部门咨询相关事宜或提出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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