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全覆盖引领环保产品健康生活方式

近日,我们在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全覆盖的意见》,明确到今年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行委)都要健全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基本建立运行管理制度,初步形成县乡一体、以乡带村、分工协作、联动的县域医疗新型服务体系。

《意见》指出,要组建1-2个由县级公立医院牵头,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医共体牵头医院原则上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如果服务能力较弱的地区,可由市州级公立医院作为牵头医院。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重点承担危重症患者救治和疑难杂症疾病患者向上转诊服务,同时统筹管理医共体内医疗服务、中药养生结合工作。将各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由我们所在的县级卫生健康局管理调整为医共体牵头医院管理。全面推行“县管乡用、一村通”管理。

《意见》还指出,要加强对我们的主导性核心专科和支撑专科能力建设,夯实优势专科基础,为提高防治能力打下坚实基础。一旦建立符合我行业特点和未来的发展要求的一套薪酬制度,我们就可以落实“两个允许”,并且建立起激励机制,如“公益一类保障、二类管理”。同时,我们还要落实自主权,在人员招聘、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等方面实现自主决定权,以便实现人员柔性流动,从而筑巩稳固我们的乡村医疗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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