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多部门联合印发环境修复管理办法 加强重点物品环境保护

为了全面落实《省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确保污染地块的环境保护和管理,陕西省环保厅、国土资源厅及住建厅联合发布了《陕西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这些部门强调,每个城市都必须严格执行重点行业建设用地的环境准入政策,以保证在转型过程中,关键工业企业不会对周围地区造成土壤环境危机。

据了解,《管理办法》共有11条具体规定。首先,它明确了哪些是被视为“重点工业企业”的,即那些曾经从事过铜、铁、石油加工等行业生产活动,以及处理危险废物的企业。此外,还包括那些未来的土地使用变更计划涉及居住区和商业区域,但可能存在土壤污染的问题的地块。

此外,《管理办法》还详细说明了责任方对于治理与修复土壤污染所需承担的责任。我们的省将遵循“谁破坏,就由谁修复”以及“履行建设用地监管职责”的原则来确定责任主体。如果是单位或个人造成了土壤污染,他们需要负责进行调查评估和治理恢复。这种责任模式实施终身有效。在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新继承人会继承原有的债权与债务;如果无法确定责任方,则由当地县级政府依法负责。如果土地使用权被法律上转让,那么新接收者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后果。当土地使用权结束时,由于该期间造成的所有污染问题,被取消其使用权限的人员负有相应义务。

最后,同时保障本行政区域内疑似或实际存在污染的地块相关活动得到妥善监督,并且监管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审批并监控疑似或实际存在问题的地块及其土地变更事宜。同时,对于每一片可能受影响的地段,都要按规定完成初步调查和深入调查,并编写出完整报告供参考。这份文件旨在通过这些措施加强对全省所有关键工厂以及潜在威胁到地方居民健康安全的地方性项目进行控制,并最终达到提高整体生态系统健康水平的一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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