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部署一号工程以保护生态环境创建宜居条件

天津市决定实施“一号工程”以改善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条件。市长黄兴国强调,恶意排污等同于投毒,对人民群众的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必须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全市各区县、部门和单位要共同努力,大力开展清新空气、清水河道、清洁村庄、绿化美化行动,提高城市面貌和居民生活质量。

在大气环境方面,雾霾频发是当前主要问题;水体质量不佳,全市一级河道劣Ⅴ类水体占60%,二级河道劣Ⅴ类水体占70%以上。此外,一些农村地区仍然存在垃圾围村和臭水满池塘的问题,而私搭乱建及脏乱差现象在城市社区中也很普遍。林木绿化率偏低,使得市民亲近自然的空间不足。

黄兴国指出,加强环保工作,不仅是对环境保护的责任,也是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利的尊重。他要求,要坚持依法治污,不讲情面,对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并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以此作为考核政府工作效能的一种手段。

为了确保任务落实,每个区县政府都需提交“一号工程”目标责任书,并由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执行。这项工作将分为五个行动:清新空气行动、清水河道行动、三黑治理行动、一次性塑料制品禁用令实施以及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系统建设。在这些行动中,将加大扬尘污染控制力度,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以及加强对工业排放标准的监管。

到2017年底,全市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PM2.5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5%,达到国家标准。同时,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全市一级河道Ⅴ类以上水体比例达到了60%,二级河道达到了50%。

对于农村地区,由于加大了农村垃圾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力度,用两年时间实现了100%区域集中环境整治覆盖面,同时配套率也达到100%,坑塘治理完成并实现长效管理机制全覆盖。此外,在绿化领域,全城乡范围内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人工造林活动,使得绿地面积显著增加,为居民提供了更多的休闲娱乐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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