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征求意见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为了响应《“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导则体系,我们决定修订五项国家环保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民用机场》和《环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公路建設項目》。编制单位已经完成了这些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保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的管理规定,各相关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9日。这份征求意见稿以及编制说明可在我部网站上的“意见征集”栏目中查询检索。

对于《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声環境》的咨询,请联系生态环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的卢力先生。他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大羊坊8号,邮编为100012,可以通过电话010-84757220与他联系,或发送传真到010-84757219,并以luli@acee.org.cn为邮箱地址。

以下是本标准的一些重要内容: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声环境影響評價工作的一般性原則、內容、程序、方法和要求。本標準適用於建設項目聲環境影響評價及規劃環境影響評中的聲環境影響評價。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包括但不限于GB 3096 声環境質量標準 GB 9660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環境標準 GB 9661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測量方法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environment噪声排放standard等多个国家行业标 准。

辞汇术语定义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3.1 环境噪声 ambient noise 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声音。

3.2 固定声源 stationary sound source 在发声音时位置不发生移动的voice source。

3.3 移动声源 mobile sound source 在发声音时位置按一定轨迹移动的voice sou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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