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环保水处理有限公司参与自然环境保护方案讨论

为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范建设管理工作,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烟台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该条例旨在通过生态优先、因地制宜、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强城市规划设计和建筑施工中的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市实际情况,该条例明确了海绵城市的定义,以及其对雨水设施的要求。同时,它规定了各级职能部门在海绵城市建设中的分工,并强调了项目责任主权及受益权归属标准,以及雨水排放许可制度。

此外,该条例还提出“三同时”原则,即雨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和验收交付使用。此外,还有关于规划编制指标要求,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标准以及中心城区及各市专项规划中未明确指标等内容。

为了提高公共安全,在行泄通道和蓄滞洪区需要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预警系统和应急处理设施,以避免暴雨期间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最后,该条例还提出了纳入采购需求以及项目建议书等文件中编制海绛城市专篇的要求,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中海绛城市内容进行审查的义务。

我们诚邀广大市民、社会各界人士,如对本草案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2月18日前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我局。在征求意见阶段,本草案为使用状态,不得转载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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