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范建设管理工作,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烟台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该条例旨在通过生态优先、因地制宜、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等原则,加强城市雨水设施的设计和施工,提高城市排水系统的效率与安全性。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该条例明确了各部门职能分工,以及责任主体和运营模式。在编制规划时,将包括年度径流总量控制率、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等指标,并要求新建区以目标为导向,改建区以问题为导向。同时,该条例也规定了行泄通道和蓄滞洪区的规划和预留,以及对建筑工地、工业企业及园区等场所雨水排放许可制度的实施。
此外,该条例还要求项目建议书、中期设计文件中必须包含海绵城市专篇,并在初步设计文件中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提出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此外,对于社会投资项目,其申请报告中也需要提出海绛城市建设目标和措施。最后,该条例规定了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审查,并将结论纳入审查意见。
本次公众意见征集期限至2023年2月18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我们期待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为完善《烟台市海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贡献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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