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布:如何让城市不再淹没在信息的海洋中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气象局办公室近日联合发布了一份重要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城市内涝防治信息发布等有关工作。这份通知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以确保公众能够准确理解并及时准备应对可能发生的洪水。
首先,各级气象部门在发布涉及城市排水防涝的预报预警和统计分析信息时,要明确表述最大小时降雨量(毫米/小时)、最大24小时降雨量(毫米/24小时)以及过程降雨量(毫米)。此外,在面向公众的暴雨预警信号中,还需要公布蓝、黄、橙、红预警信号等级所对应的降雨量及公众需采取的防范措施。
其次,住房和城乡建设(排水)等主管部门要按照《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确定并发布本地区雨水管渠设计标准和内涝防治标准。这些标准不应该简单地表述为“×年一遇”,而是要将“×年一遇”转换为单位时间内的降雨量毫米数。在转换过程中,rainwater pipe design standard 应该被转换为“×毫米/小时”,而 internal flooding prevention standard 则被转换为“×毫米/24小时”。
第三,每个地方都应该定期修订暴雨强度公式。根据最新降雨统计分析数据变化,每隔5年就进行一次修订。如果一个城市规模较大且降雨分布不均,那么还需要分区域编制暴雨强度公式。此外,对于那些尚未编制出自己的暴雨强度公式的地方,可以暂时参考使用气候特征相似的临近城市作为参考。
最后,这些部门还要求加强合作,将历史数据与科学方法结合起来,以研判本市可承受的小型或大型洪灾。而当预报显示即将到来的洪灾超出了当前能力建设能力的时候,就必须通过多种途径提醒所有人采取必要措施以避免灾害。
总之,这份通知旨在提高公共安全意识,并确保相关机构能够有效地管理和响应可能发生的一切自然灾害。
标签: 地理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