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信箱自然环境中地表水国家考核监测与评价问题的回复涉及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

部长信箱近日对来信中提出的地表水国家考核监测和评价问题进行了回复。以下是详细情况:

来信提出了三个问题: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统计技术规定》(试行)与《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审核技术细则》(总站水字〔2020〕553号)的两条规定存在矛盾,具体指的是日代表值和月代表值的计算方式是否一致,以及当受浊度和盐度影响时应如何处理。

在实际考核评价过程中,全国共有155个入海断面,但在筛选出83个受潮汐影响的断面后,未明确提供相关文件或清单。

由于各省提出入海河流断面受海水倒灌、盐度影响的问题,请求提供155个入海断面和83个受潮汐影响的断面的清单。

回复如下: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统计技术规定》(试行)中的日代表值和月代表值要求,是指自动站正常运行期间有效率不低于60%;而《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审核技术细则》中的全月可用于评价的自动监测数据不能少于6条。这两者并没有矛盾,而是针对不同阶段不同需求的规范。

受高浊度、高盐度干扰的情况下,每个自动站根据自身条件及遵循“一站一策”原则,对其观察到的数据进行综合判定,以决定是否参与到该月份的评估之中。专家会定期召开会议,对这些决策进行审查并调整。

根据“十三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十三五”期间共设立了195个入海控制断面,其中建有观察点的为155个。在考虑到每一个入海控制断面的特殊情况,即它们可能在不同的时间段受到潮汐影响,因此每月可能会有不同的数量出现这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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