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全覆盖探索小学生低碳生活调查报告的实施路径

近日,我作为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六部门的成员之一,参与了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全覆盖的意见》的工作。根据这份意见,明确到今年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行委)都要健全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并基本建立运行管理制度,以初步形成县乡一体的新型服务体系。

《意见》提出,要组建由1-2个县级公立医院牵头,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在组建中,原则上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作为牵头医院,而在服务能力较弱的地区,则可以由市州级公立医院担任此角色。这些牵头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危重症患者救治和疑难杂症疾病患者向上转诊服务,同时统筹管理包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医养结合在内的一系列工作。

此外,还将各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权从原本属于县级卫生健康局调整至由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从而实现“县管乡用”的目标,使得乡村一体化管理更加完善。

我深知,加强核心专科建设至关重要,因此我们还需要提升核心专科能力,夯实支撑专科,并打造优势专科,以提高防治能力。此外,我们还需建立符合行业特点和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以及“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激励机制来支持我们的工作。此外,我们还需落实自主权,如人员招聘、中层干部聘任等,以促进人员柔性流动并筑牢乡村医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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