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转型加速低碳环保知识引领固定污染源精细化管理

1月17日,环保部发布了《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这是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措施。新规将建议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要求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这意味着环保部门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将从企业细化深入到管每个具体排放口。

此次改革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统一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核算原则。按照行业重点污染物许可排放量核算方法和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计算许可排放量,并明确许可排放量与总量控制指标和环评批复的 排放总量要求之间的衔接关系。此前,我们主要是以四项大宗有害气体为主进行管控,但现在我们已经转向多种有害气体协同进行管理,从而实现了更全面的环境保护。

为了强化落实责任,《管理办法》规定了五项制度:企业承诺、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和信息公开。这些制度旨在确保每一个参与者都能按时按质地履行自己的责任。此外,对于违反规定的情况,如无证或违证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这样可以有效地制止不负责任的情形发生。

《管理办法》还明确,无论是重点管理还是简化管理,都由设区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核发。这意味着地方政府需要加强对本地区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废气等问题进行严格监控,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对环境造成损害。此外,还通过技术支持来帮助工业企业提高清洁生产能力,使其能够更加高效地使用资源,同时减少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此次印发的是《管理办法》,它是在环保部已发布的一系列文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的一份文件。在这个基础上,又结合火电和造纸行业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对整个流程做出了进一步优化,以提高操作性并解决实际问题。在执行过程中,还特别注重信息公开,让公众能够了解到哪些企业在遵守法规,哪些可能存在问题,从而促进整体社会对于绿色发展意识的大幅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从“十三五”规划开始,我国就开始全面推动这一改革工作。2016年底,我们国家正式启动了这一改革,并在2017年发布了一版名录,明确各行业实施时间及适用的技术规范,为后续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而今后的目标是继续配合立法机关,加快推动相关法律条例出台,为我们的绿色发展提供更加完善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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