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伟 来源:中国环境报
危险废物,又称有害废物,指除放射性废物以外,具有毒性、易燃性、反应性、腐蚀性、爆炸性或传染性的因而可能对人类的生活环境产生危害的废物。社会源危险废物,即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产生的有害废物,如含油垃圾、电子电池等,这类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量不固定且种类复杂,对于此类社会源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不同于工业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
笔者认为,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社会源危险废 物 的监督管理:
重点监管加工处置环节
目前,由于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和家电汽车普及率增加,各种家电和汽车已经步入家庭,同时相关行业如维修清洗拆解业也随之兴起。这导致了大量新的社会来源有害垃圾生成。因此,要对这些处理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并引导其规范化经营,以取得合法经营许可证,并建立健全接受贮存处置规章制度。
借鉴已有回收模式,引导回收环节走向规范化
现有的某些行业如机油回收、大型家电回收等已经形成规模并有一定的规则。建议相关部门要利用这一优势,不做过多强制要求,而是鼓励其发挥聪明才智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使之成为正面力量。
因地制宜出台政策扶持企业发展
各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为这些企业提供必要条件使其健康发展。此外,还应积极争取上级专项扶持资金确保资金链条完整。
总结来说,只“堵”不“疏”的方法是不行的,要既要“疏”又要“治”,才能有效解决这类问题。在未来的大气治理过程中,将会更加重视这方面的问题,对此笔者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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