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督查组揭露河北廊坊部分企业污染严重
为了确保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空气质量,环境保护部的督查组在8月20日下午对河北省廊坊市进行了巡视。他们发现,大城县藏屯乡、里坦镇一带的众多岩棉生产企业停用了污染治理设施,将烟气直接排放到大气中;甚至有企业的烟气不经过烟囱,无组织地排放,这种情况十分严重。
督查组在核实情况的同时,与廊坊市政府负责人联系,要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这些违法行为。廊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事,并迅速派人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在正在召开的全市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动员部署会上,对此进行了通报。
市委王晓东对参会的11名区(县)委进行了严厉告诫,并对大城县委进行了约谈,要求严肃处理违法排污者和失职渎职者;市长冯韶慧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处理处罚事宜,并亲自督办大城县开展责任追究工作。8月20日晚,大城县委、县政府迅速召开会议,对工作不足全面部署大气保障工作,并提出了处理意见。
首先,对涉事的6家企业一律进行顶格处罚,每家罚款50万元,加倍处罚超过两条生产线的企业;责成公安、环保部门调查涉事企业法人代表和负责人,对失职渎职人员依法给予相应惩戒。此外,还举一反三,对全市岩棉企业实施拉网式排查,对不能达标排放标准的大型工业项目断电停产,同时提出转型升级初步意见。
其次,对相关监管人员失职渎职行为也作出了问责:刘杨等两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受到了诫勉谈话;薛斌等5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次事件对于加强管理和提高环保执法效能具有重要意义,为实现北京“阅兵蓝”作出积极努力。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这起事件引发了一系列正面影响,近期还发生过清苑县、安新县等行政区域环保监管人员存在问题的情况,也受到问责,这样的措施起到了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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