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亿湖北十堰市竹山县堵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招标

11月22日,湖北丹江口库区十堰市竹山县堵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招标公告发布。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丹江口库区竹山县堵河流域,涉及霍河流域、文峪河流域、西河流域及对峙河流域等4个小流域。主要治理措施包括生态护岸、生态步道、生态沟渠、河道垃圾清理、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等。其中新建生态护岸92.09千米,新建生态步道61.98千米,新建生态沟渠5.5千米,河道清理垃圾2.1万吨,新建DN300-DN600污水管网32.68千米。

合同估算价:13961.00万元

公告如下:

丹江口库区十堰市竹山县堵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HBZS-202410SL-008002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S-202410SL-008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库区十堰市竹山县堵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已由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竹发改审批〔2023]4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山县兴竹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竹山县水利和湖泊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债券资金:73.12%,自筹资金:26.87%;招标人为竹山县兴竹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竹山县水利和湖泊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竹山县鑫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竹山县境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丹江口库区竹山县堵河流域,涉及霍河流域、文峪河流域、西河流域及对峙河流域等4个小流域。主要治理措施包括生态护岸、生态步道、生态沟渠、河道垃圾清理、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等。其中新建生态护岸92.09千米,新建生态步道61.98千米,新建生态沟渠5.5千米,河道清理垃圾2.1万吨,新建DN300-DN600污水管网32.68千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二期项目主要治理措施包括新建生态护岸46.89千米、生态步道37.2千米、生态沟渠3千米,河道垃圾清理1万吨,新建DN300-DN600污水管网16.14千米、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260t/d等。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25

合同估算价:13961.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2)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三项资质: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乙级(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下列任意1项业绩:①一项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勘察业绩或市政工程设计业绩;②一项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③一项工程投资规模在 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业绩均可,工程投资规模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金额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未显示工程投资规模,可以以项目可研或初设批复或招标公告予以证明)。 (4)人员要求:①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人员); 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 ③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人员) ; ④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职(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人员),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