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全覆盖以低碳生活主题活动吸引人物参与

近日,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全覆盖的意见》,明确到今年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行委)要健全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基本建立运行管理制度,并初步形成以乡带村的县域医疗新型服务体系。

《意见》要求组建由一至两个由县级公立医院牵头,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医共体牵头医院原则上应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而在服务能力较弱地区,可由市州级公立医院作为牵头医院。这些牵头医疗机构将负责危重症患者救治和疑难杂症疾病患者向上转诊服务,同时统筹管理包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医养结合在内的一系列工作。此外,将各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由县级卫生健康局管理调整为直接归属于医共体牵头医院管理。

《意见》还强调了加强牵頭醫院能力建设,以提升核心专科领域的防治能力,并引入符合行业特点和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以及“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激励机制。此外,还需落实人员招聘、中层干部聘任以及收入分配等方面自主权,以实现人员柔性流动,为筑巩乡村医生队伍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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