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全覆盖低碳节能小妙招10条让人物生活更绿色

近日,我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全覆盖的意见》,明确要求今年年底前,全省所有县(市、区、行委)必须健全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并基本建立运行管理制度,以初步形成一套以乡为核心,村与村之间协作联动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

根据《意见》,每个县要组建1-2个由县级公立医院牵头,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牵头医院一般是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但对于服务能力较弱的地区,可选择市州级公立医院作为牵头。这些牵头医疗机构将承担危重症患者救治和疑难杂症疾病患者向上转诊服务,以及统筹管理医共体内的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医养结合工作。同时,将各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权由原本的县级卫生健康局调整给予给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

此外,《意见》还强调,要加强对牵头医院能力建设,使其在核心专科领域有所突破,同时夯实支撑性专科并打造优势专科,从而提升防治能力。此外,还需建立符合行业特点和发展要求的一系列薪酬制度,让专业人才得到合理激励,并实现“两个允许”的收入分配政策,构建“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的激励机制。在人员招聘、内设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以及内部绩效考核等方面,都应给予一定程度上的自主权,以便实现人员柔性流动,为乡村医生队伍筑起坚实基础。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