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第三方环保骗子环境监测系统背后的虚假典型案例第一批

为加强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并提升规范化水平,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近年来开展了针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专项整治行动。为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并增强全社会的生态环境法治意识,本市决定公布四起典型案例。以下是其中之一:

一、周某伪造印章制作虚假监测报告案

2024年5月,南通市通州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核查企业自行监测报告时发现,该公司上传的两份废气自行监测报告中数据雷同疑似复制。此后,经现场核查和深入调查,最终揭露该公司与第三方监测单位之间存在一名中介人——周某。周某不仅未如实告知该公司情况,还带领无关人员进行所谓“自行监测”,并通过电脑图像合成技术伪造第三方监测单位公章。

此案件展示了现代技术在生态环境执法中的应用,以及跨部门合作打击弄虚作假行为的重要性。除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该公司还接受了批评教育和专题业务培训,以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甄别能力。

二、南通某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报告案

本次事件发生于2022年12月7日,当地执法人员在核查上级交办问题时发现,该检测公司提供的一份名为(2022)环检(某)字第(20220454)号报告存在问题。在进一步调查后,证明该检测单上的夜间噪声采样数据系当天小组长邹某所写,但实际上没有进行夜间噪声监测。这宗违规行为被认定违反了《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并导致该检测公司被责令改正并罚款。

这起事件警示着企业应谨慎选择委托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以免因敷衍工作而产生错误理解自身排污情况。此外,由于自行检测报告通常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出具,而现场视频可能会被覆盖,这增加了执法检查难度,因此必须加强对园区进出卡口等手段的使用,以挖掘弄虚作假痕迹。

三、海门某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报告案

本次事件发生于2024年4月9日,当地执法人员根据省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通报,对海门某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在调阅记录及视频监控后发现,该单位未将油门踩到底,因担心损坏老旧车辆,在测试过程中故意改变关键检验条件,从而导致合格检验报告。而这一行为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同时没收违 法所得贰佰元整。

此类隐蔽且专业性的机动车检验违法行为需通过大数据分析功能锁定异常数据线索,并结合现场检查等方式确立事实,这种优化执行方式提升效能,是精准科学办案有力的保障,也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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