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信箱近日对来信中提出的地表水国家考核监测和评价问题进行了回复。以下是详细解答:
首先,关于自动监测站数据的统计与评价标准,一些地方疑问在于《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统计技术规定》(试行)与《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审核技术细则(试行)》之间存在矛盾。然而,这种看法并不准确。根据前述规定,自动站正常运行期间的有效率不低于60%用于统计,而用于水质评价的自动监测数据不能少于6条。这两者并无冲突。
其次,受高浊度、高盐度影响时是否参与水质评价的问题,有人提出按照通知要求剔除相关数据。但实际操作中,由于各自所用仪器不同抗干扰能力不同,因此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专家意见综合判定哪些数据可以参与评价。
最后,对入海河流断面受海水倒灌影响的情况,有人请求提供155个入海断面清单或相关文件。对于此类问题,根据“十三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在195个入海控制断面中,有155个建有水站,并且每月的受潮汐影响断面数量也会有所变化。
这些问题及解答旨在为大家提供更清晰、更准确的地表水国家考核监测和评价信息,以便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
标签: 地理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