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在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全覆盖的意见》,明确到今年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行委)都要健全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基本建立运行管理制度,初步形成县乡一体、以乡带村、分工协作、联动的县域医疗新型服务体系。
《意见》指出,要组建1-2个由我所在的县级公立医院牵头,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这些医共体牵头医院原则上是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但如果服务区域内有较弱服务能力的地方,那么可以由市州级公立医院作为牵头医院。我所在的这个醫共體要重点承担危重症患者救治和疑难杂症疾病患者向上转诊服务,同时统筹管理包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以及与养老结合工作的一系列事务。此外,将各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权限从我之前负责的县级卫生健康局调整至现在我的醫共體负责。
为了加强我们能力建设,我们需要提升核心专科能力,夯实支撑专科,并打造优势专科,以此提高我们的防治能力。同时,我们还要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和我们发展要求的一套薪酬制度,并落实“两个允许”,建立一个能够激励我们的“公益一类保障、一类管理”激励机制。最后,我们还要实现人员柔性流动,为筑牢乡村医生队伍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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