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作为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六部门的代表之一,共同参与了《关于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全覆盖的意见》的制定。根据这份文件,我们明确将在今年年底前,全省所有县(市、区、行委)都要建立起完善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
我们首先要组建由县级公立医院牵头,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为成员单位的一支队伍。其中,牵头医院原则上应是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而对于服务能力较弱的地区,我们可以选择市州级公立医院作为牵头机构。此外,这些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还需要承担危重症患者救治和疑难杂症疾病患者向上转诊服务,并统筹管理包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医养结合在内的一系列工作。
此外,我们还需对各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方式进行调整,将其从原本由县级卫生健康局管理调整为归属于医共体牵头医院的范围。这将实现“县管乡用”和“乡村一体”的管理模式,让资源能够更加高效地分配和利用。
为了加强这些核心医院的能力建设,我们计划提升核心专科能力,夯实支撑专科基础,同时打造优势专科,以提高我们的防治能力。此外,还将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和医共体发展要求的一套薪酬制度,并落实“两个允许”,构建一个以保障为主导且具有灵活性的激励机制。
最后,在人员招聘、中层干部聘任以及内部绩效考核等方面,也要给予更多自主权,使得人员能够更自由地流动,从而筑牢乡村医生队伍,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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