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全覆盖引领低碳生活方式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中

近日,我们得知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全覆盖的意见》,明确指出,到今年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行委)都要建立起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并基本形成运行管理制度,以及初步构建起以乡为中心带动村庄的联动医疗服务体系。

根据《意见》的内容,我们需要组建由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牵头,其他医疗机构作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这些牵头医院将承担危重症患者救治和疑难杂症疾病患者向上转诊服务,同时统筹管理内地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医养结合工作。同时,将各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权限由原本的县级卫生健康局调整至由牵头医院负责。

此外,《意见》还强调加强牵头医院能力提升,特别是在核心专科领域,加强支撑专科力量,并打造优势专科,以提高防疫和治疗能力。此外,还需建立符合行业特点和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并落实“两个允许”,以及实施激励机制,如“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

最后,这份文件还规定了医共体在人员招聘、设立机构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聘任及医疗业务发展方面享有的自主权,以实现人员流动并稳固乡村医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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