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环境监测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为了落实“十三五”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的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体系,我部门决定修订《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生态、声、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民用机场以及公路建设项目等五个国家环保标准。目前,编制单位已经完成了这些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在遵循国家关于制定环保标准的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对于这些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我部门(对于电子文档,请同时发往联系人邮箱)。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9日。可以在我部门网站上的“意见征集”栏目中查找并查看相关的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

与声环境相关的技术导则的咨询请联系: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电话010-66556413,传真010-66556490,邮箱tang.yaping@mee.gov.cn。

另外,还有一个技术中心负责声环境方面的事务,其地址是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大羊坊8号,电话010-84757220,传真010-84757219,以及邮箱luli@acee.org.cn。

现在,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这份文件: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一般原则、内容、程序、方法和要求。这套标准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声环境影响评价的大型工程项目以及城市规划时对声音污染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进行评估的情况。

规范性引用文件

在执行本次工作时,我们必须参考以下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中的条款。一旦没有注明版本,这些文件将采用最新有效版本作为我们的依据。这些规范性的文件包括GB 3096 声音质量标准等多个国家行业标 准。

术语和定义

在处理这一领域的问题时,我们需要使用特定的术语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例如,“ambient noise”指的是由工业活动、大型建筑工程、高速交通及日常生活所引起的声音干扰,而固定声源指的是发出声音后位置不变的情况,并且移动声源就是在一定轨迹上移动而发出声音的情形。此外,还有一系列其他与声音监测相关的专业术语,如HJ706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等,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必要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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