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督查组巡视河北廊坊发现部分企业污染严重,立即要求依法处理。廊坊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核实情况,并在纪念活动期间加强空气质量保障。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顶格处罚,对失职人员进行问责,以确保胜利纪念活动期间空气质量得到保障。
环境保护部督查组于8月20日下午对河北省廊坊市进行了检查,发现大城县藏屯乡、里坦镇一带的岩棉生产企业停用了污染治理设施,烟气直接排放,有些甚至未经烟囱直接无组织排放,这种情况十分严重。
为了确保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空气质量得到保障,环境保护部督查组立即与廊坊市政府负责人联系,并要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这些问题。
廊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事,不仅派人赶赴现场核实,还在正在召开的全市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动员部署会上通报此事。王晓东书记对参加会议的11名区(县)委负责人进行了严厉告诫,并约谈大城县委,对违法排污者和失职渎职者提出追究责任;冯韶慧市长亲自召开会议研究处罚事宜,并亲自督办大城县开展责任追究工作。
晚间,大城县委、县政府迅速召开会议深入检查工作不足,全力以赴启动大气保障工作,并提出了处理意见。一是对涉事6家企业每家罚款50万元,加倍处罚超出两条生产线的企业;二是对相关监管人员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问责,对5名相关人员给予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并进行诫勉谈话。
此次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吸取教训,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全力以赴确保全面完成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任务,为实现北京“阅兵蓝”作出积极努力。此外,由于该事件影响,一些其他地区如清苑县、安新县也被要求加强环保监管,以震慑效应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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