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南海子公园,特别设立了灭绝动物公墓,以警示人们当前生物多样性日益丧失的危险。图中已经倒下的墓碑代表着已经灭绝的华南虎、白鳍豚等野生动物。本报记者翟天雪摄。
213只大大小小的熊掌,密密麻麻地塞满在5只废旧轮胎内,这些熊掌皮肉外翻、指甲狰狞,沾满暗红色的血迹……去年5月22日的这一血腥场面,至今令满洲里海关的关员无法忘记。这是迄今为止我国查获的最大一起熊掌走私案,这一天正好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
半年后,一打着“水果干”名号贩卖穿山甲鳞片的大型走私团伙被北京海关成功捣毁。一只成年穿山甲全身能取下的鳞片最多也不到1斤,而这起走私案涉案穿山甲鳞片总重量高达1000多公斤。触目惊心数字背后的,是对濒危动植物资源疯狂杀戮与掠夺。
据统计,在过去10年的时间里,由海关缉私部门立案查处的走私濒危物种刑事犯罪案件超过1000起,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一项统计显示,地球上野生动物物种正在以每小时一种速度消失。在目前已知4650种哺乳动物中,每4种就有一种被列为“高危”物种将在近期灭绝,更有高达20%两栖类、爬行类动物和30%鱼类也面临同样的命运。
正如生态专家的告诫——野生动植物一旦走向灭亡,与之相关联的地球环境失衡、土壤侵蚀加剧、疾病暴发流行等,就将无情地报复人类自己!
对野生动植物走私,“零容忍”。野生动物走私呈现出三大特点,即走私珍贵动植物、动植物制品呈现出大量存在,并以进境走私为主;部分案件所涉及数量巨大且价值过亿;旅检渠道零星活动仍屡禁不止。”海关总署缉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文荣说。
为了预防濒危物种因过度贸易和开发利用而遭遇灭绝,《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于1975年正式开始实施。“目前《公约》有178个缔约国”,基本涵盖所有主要国家,我国于1981年成为该公约的一员。该公约包括三个附录:列入附录I的是受国际贸易影响而濒临灭绝的物种,如老虎犀牛、大象、大熊猫金丝猴等商业性国际贸易完全禁止;列入附录II的是虽然未经常见,但如果管理不严则可能会变得稀缺,如猕猴穿山甲巨蜥等,其国际交易受到严格限制但可以通过许可进行;列入III的是需要其他国家保护的一些本国物种,如我国分布的一些龟鳖类,其国际交易在提议国受到严格限制。
周亚非告诉记者,无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无证携带象牙纪念品等濒危物种制品出入境均属违法行为。我国对象牙雕刻行业生产研发销售环节实行了一系列严格监管,只有符合《公约》规定且获得中国CITES管理机构核发允许进出口证书后才能合法进出口象牙及其制品。
为了提高保护意识避免非法携带事件发生,海关部门加强了对出入境人员履约宣传教育工作。此外今年1月6日,海关总署国家林业局联合销毁6.15吨象牙及制品,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公开销毁非法象牙及制品,此举旨在震慑非法盗猎盗卖犯罪分子,在全社会形成保护野生动物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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