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全覆盖倡议书呼吁居民践行低碳生活为实现绿色健康共同发展贡献力量

近日,我作为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六部门的成员之一,参与了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全覆盖的意见》的工作。根据这份意见,明确到今年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行委)都要健全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并基本建立运行管理制度,以实现县乡一体、以乡带村、分工协作和联动的县域医疗新型服务体系。

《意见》指出,我们需要组建由县级公立医院牵头,一些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在选择牵头医院时,原则上应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但对于服务能力较弱的地区,可以由市州级公立医院担任牵头。此外,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危重症患者救治和疑难杂症疾病患者向上转诊服务,同时统筹管理医共体内的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医养结合等工作。我们还将对各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方式进行调整,将其由原本由县级卫生健康局直接管理改为由医共体牵头医院来负责。

此外,《意见》还强调了加强能力建设方面,比如提升核心专科能力以及打造优势专科,以提高防治能力。此外,还需建立符合行业特点和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以及“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的激励机制。我们还要落实自主权在人员招聘、中层干部聘任及内部绩效考核等方面,并通过柔性流动筑牢乡村医生队伍,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医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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