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作为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六部门的成员之一,参与了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全覆盖的意见》的工作。这份文件明确要求,全省所有县(市、区、行委)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健全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并基本建立运行管理制度,以初步形成一套以乡为核心带动村庄的联动医疗服务体系。
根据《意见》,每个县要组建1-2个由县级公立医院牵头,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牵头医院通常是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但服务能力较弱的地方则可以由市州级公立医院担任。这些牵头机构将主要负责救治危重症患者和转诊疑难杂症疾病患者,同时统筹管理包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医养结合在内的各项工作。我所在的组织需要调整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方式,将它们从直接受县级卫生健康局管辖改为交由医共体牵头医院来管理,这样就实现了“县管乡用”的目标,使得乡村地区更有可能享受到高质量的一体化医疗服务。
此外,《意见》还强调了提升我们所在医疗机构能力建设的重要性,特别是在核心专科领域,我们需要加大投入,不断夯实支撑专科,并打造一些特色专科,以提高我们的防治能力。此外,还需建立符合行业特点和发展需求的人才薪酬制度,以及激励机制,如“两个允许”政策,以及公益一类保障与公益二类管理相结合的手段。我认为,这些措施对于筑巩乡村医生队伍至关重要,它们能够促进人员流动,为地方提供更加专业化、高效率的地面医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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