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在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全覆盖的意见》,明确到今年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行委)都要健全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基本建立运行管理制度,初步形成县乡一体、以乡带村、分工协作、联动的县域医疗新型服务体系。
《意见》指出,要组建1-2个由我所在的县级公立医院牵头,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这些医共体牵头医院原则上是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如果服务能力较弱的地方,可由市州级公立医院作为牵头医院。我所在的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重点承担危重症患者救治和疑难杂症疾病患者向上转诊服务,并统筹管理我们内部的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医养结合工作。同时,将各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由我所在的县级卫生健康局管理调整为我们这家医共体牵头医院管理。全面推行“县管乡用”、“乡村一体”的管理模式。
《意见》还指出,要加强我们这家牵头医院能力建设,提升核心专科功能,让支撑专科更加坚实,加强优势专科建设,从而提高我们的防治能力。在薪酬方面,我们将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和我司发展要求的一套激励机制,落实“两个允许”,并建立“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的激励机制。此外,还要落实我们的自主权,在人员招聘、中层干部聘任以及内部绩效考核等方面实现柔性流动,以此筑牢我的队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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