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概述
2020年5月,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共监测了30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包括29个地表水水源地和1个地下水水源地。这些地点分布在河流的上游100米处和湖库周边,确保了对每一滴水的全方位监督。
二、监测细节
(一)监测点位设置
地表水:河流型设立取样点在每个厂房前200米;湖库型则在取样口附近进行。
地下水:海口秀英地区布置3个检测点,在抽取井中采集样本。
(二)监测项目范围
地表水:覆盖《地表 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基本项目、补充项目以及特定优选项目,共61项;县级城市则执行23项基本项目与5项补充项目。
地下水:遵循《地下 水质量标准》,测试39常规指标,并统计当月取用的量。
(三)监测频率
两种类型的饮用 水源每月均需进行一次完整的检测工作。
三、评价体系与方法论
(一)地表 水评价依据GB3838—2002,对其结果应用《地表 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而特定指标采用单因子评估法。
(二)地下 水按GB/T14848—2017执行单因子评估法进行评价。
四、综合分析结果
总体来看,本月所有30处集中式饮用ウォーター达到了百分之百的安全标准,如图1及附录显示。具体来说:
29处的地表 Wasser达到了最高等级,占比为13.8%;
另19处达到较高水平,为65.5%;
最后6处符合中等要求,为20.7%;
至于地下 Wasser,秀英地区所有三个车间都达到了“良好”水平,即100%满足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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