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范建设管理工作,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烟台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该条例旨在通过生态优先、因地制宜、规划引领等原则,加强雨水设施设计和施工,同时确保雨水排放符合环保标准。
此外,该条例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以及如何将海绵城市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使用权出让中。此外,还提出了“三同时”原则,即雨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和验收交付使用。
为了提高社会效益,该条例还要求社会投资项目在申请报告中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措施,并对其可行性进行评估。在设计阶段,该条例规定必须按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进行方案设计,并提供满足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施工图。
最后,该条例明确了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对涉及海绵城市内容进行审查,并将结论纳入审查意见。对于不需办理规划“一书两证”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海绛建构方案专项审查,并征求同级海绛建构主管部门意见。
我们诚邀广大市民、社会各界人士对本次公众意见征集发表宝贵建议。请于2023年2月18日前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多信息,请随时联系我们。
附件:烟台市海绛建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
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設局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