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在青海省看到了一场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全覆盖的重要行动。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全覆盖的意见》,明确到今年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行委)都要健全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基本建立运行管理制度,并初步形成县乡一体、以乡带村、分工协作和联动的新型服务体系。
根据《意见》的指示,我们需要组建由县级公立医院牵头,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为成员单位的一种合作模式。这个牵头医院原则上是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如果某些地区服务能力较弱,那么市州级公立医院可以作为牵头医院。在这样的组织结构中,牵头医疗机构负责救治危重症患者和转诊疑难杂症疾病患者,同时统筹管理包括医疗服务在内的各种公共服务和医养结合工作。同时,将各个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权从县级卫生健康局转移到医共体牵头医院手中,以实现“县管乡用”的管理模式。
此外,《意见》还强调加强能力建设,让核心专科更加巩固,支撑专科更加完善,以及打造优势专科,以提高防治能力。此外,还将建立符合行业特点和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并实施“两个允许”,以及构建激励机制来保障公益性质的人员招聘与收入分配。最终目标是实现人员柔性流动,为乡村医生队伍筑起坚实基础。这是一项涉及多方面深度改革措施,其目的是为了让我们的医疗体系更加高效且可持续,从而提升人民群众对绿色生活方式更美好的认知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