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警示人们当前生物多样性日益丧失的危险,北京南海子公园特别设立了灭绝动物公墓。南海子是麋鹿在我国曾经发生灭绝的地方,图中已经倒下的墓碑代表着已经灭绝的华南虎、白鳍豚等野生动物。本报记者翟天雪摄。
213只大大小小的熊掌,密密麻麻地塞满在5只废旧轮胎内,这些熊掌皮肉外翻、指甲狰狞,沾满暗红色的血迹……去年5月22日的这一血腥场面,至今令满洲里海关的关员无法忘记。这是迄今为止我国查获的最大一起熊掌走私案,这一天正好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
半年后,一打着“水果干”名号贩卖穿山甲鳞片的大型走私团伙被北京海关成功捣毁。一只成年穿山甲全身能取下的鳞片最多也不到1斤,而这起走私案涉案穿山甲鳞片总重量高达1000多公斤。触目惊心数字的背后,是对濒危动植物资源的疯狂杀戮与掠夺。
据统计,在过去的10年间,由海关缉私部门立案查处的走私濒危物种刑事犯罪案件超过1000起,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项统计显示,地球上野生动物物种正在以每小时一种速度消失。在目前已知4650种哺乳动物中,每4种就有一种被列为“高危”物种将在近期灭绝,更有高达20% 的两栖类、爬行类动物和30% 的鱼类也面临着同样的命运。
正如生态专家的告诫——野生动植物一旦走向灭亡,与之关联的地理环境失衡、土壤侵蚀加剧、疾病暴发流行等,就将无情地报复人类自己!对野生动植物走私必须采取零容忍政策。部分案件走私数量、价值过大且威胁严重;旅检渠道零星活动仍屡禁不止。”
为了预防濒危物种因过度贸易和开发利用而遭到濒危或者灭绝,《濒害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于1975年正式实施,“目前《公约》有178个缔约国”,基本上涵盖了所有主要国家。我国于1981年加入该公约,该公约包括三个附录:列入附录I的是受国际贸易影响而濒临灭绝的大象、大熊猫等,这类物品商业性国际交易完全禁止;列入附录II的是可能会因为没有管理而变得极其稀缺,如猕猴、巨蜥等,这类物品虽然可以通过许可证进行交易,但受到严格限制;列入III的是需要其他国家协助保护的一些本土物种,如龟鳖,它们只能在提议国家得到严格限制,比如我国分布的一些龟鳖类。
如果不经意携带象牙纪念品入境,不仅违法,而且会成为帮助非法商品进入市场的手段。如果你不小心携带象牙雕刻或其他珍贵木材产品出境,也算违法,无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都要承担责任。我国对象牙行业实行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只有符合《公约》的条件并获得中国CITES管理机构核发允许进出口证书才能合法进出口象牙及其制品。
为了提高保护意识,我国加强了宣传教育工作,将信息发送给出境人员,并销毁非法象牙及制品,以震慑犯罪分子形成良好局面。销毁作为处理方式之一,被认为是一次又一次反映出全球共同努力来保护生命丰富自然遗产决心的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