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开展2024年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旨在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规范管理,提升其公信力。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监督检查会重点关注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存在虚假报告、不实报告、样品管理不当以及资质认定范围超出等问题。
具体而言,这项专项监督检查将首先列入名单的近年来被立案查处或2023年能力验证不合格的机构,以及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全区中随机抽取50家机构进行检查。监督检查时间为2024年6月至9月。
本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计量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各项考核标准,如出具虚假或不实报告、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样品管理和仪器设备使用等。此外,还将重点关注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情况。
现场检查组由市级、生态环境局与自治区选派出的技术专家共同组成,采用飞行式无预警抽查方式,对每个机构进行逐项全面审查。发现违规问题后,应责令改正,并形成书面整改材料备案;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将立即立案调查并依法处理,并向社会通报结果。
此外,本次监督检查结果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加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信用监管,并记录行政处罚信息至企业信用档案。所有行政执法人员需在2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
为了确保工作顺利实施,每个市级单位必须明确一名负责协调本次活动的人员,并于6月20日前向自治区认证检测处和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处提交联络员及随机抽取的行政执法人员名单。此外,如果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指定人士以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