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概述
在2020年5月,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共对30个正在使用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监测,其中,地表水水源地有29个(河流型12个,湖库型17个),地下水水源地则有1个。
(一)监测点位设置
地表水:对于河流型和湖库型的每一个取水口,我们设立了相应数量的监测断面,距离取水口上游或旁边100米。
地下水:海口秀英地区设立了3处监测点,在抽取井中采样。
(二)检测项目范围
地表 水:我们对地级城市的检测项目包括《地表 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基本项目及补充项目,以及优选特定项目;而对于县级市,则仅包含基本及补充项目,并统计当月取用量。同时,对于湖库型还增加了叶绿素 a 和透明度等指标。
地下 水:我们的地下 水检测内容涵盖《地下 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39项常规指标,并同样记录当月取用量。
(三)测试频率
我们每月至少对所有的地表与地下方便性饮用的主要供给地点进行一次测试。
二、评价体系及其方法
(一)评价标准与程序 - 地 表 水:
根据《地 表 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来评估其状况,而具体细节则按照《地 表 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来实施。这里面包括基础检验结果通过单因子分析法处理,另外还有特殊情况采用单因子评分方式计算结果。
(二)评价体系及其方法 - 地 下 水:
基于《地下(水)质保证准则》(GB/T 14848-2017),将单因子评分法应用于本次调查中,以确保数据精确无误并且符合要求。
三、调查结果总结:
本次实验中,有30家集中式供给公共饮用之所需之要素全部达到合格要求,其达成百分比为100%。(详见图 1 与表 1)
四、各类别情况分析:
其中29家河流和湖泊类型均获得满意水平且达到了最终目标,即满足整个国家规定基准;此外4家被认定为第一等级状态占比13.8%,19家被判定为第二等级状态占比65.5%,最后6家的第三等级状态占据20.7%份额
五、深层 groundwater:
海口秀英地区内秀英车间9号以及12号都以相同的方式得到相同的效果,这些车间都能达到第三等级这一最高水平,因此总体达标率也接近100%
以上就是这次关于全省30座集中式生活饮用公众供需之来源基地情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