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响应《“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导则体系,我部决定修订《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民用机场》和《环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公路建設項目》这五项国家环保标准。目前,相关编制单位已经完成了这些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保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各有关部门和个人都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至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9日。您可以在我部网站(http://www.zhb.gov.cn/)“意见征集”栏目中查阅这些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
关于《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的咨询,请联系生态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的卢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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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4757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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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luli@acee.org.cn
本標準規定了聲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一般性原則、內容、程序、方法及要求。本標準適用於建設項目聲環境影響評價以及規劃環境影響評中的聲環境影響評價。
本標準引用了一系列文件中的條款,其中包括但不限于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9660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 GB 9661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等。
以下是本標準所使用的一些術語與定義:
3.1 环境噪声 - 指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声音。
3.2 固定声源 - 发出声音时位置不发生移动的声源。
3.3 移动声源 - 发出声音时按照一定轨迹移动的声音源。
我们诚邀广泛的人士参与到这一重要工作中来,为我们提供宝贵的见解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