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告
为了更好地遵循《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范环评文件审批的通知》(冀环办发〔2018〕23号)的相关要求,大名县政府决定在其行政区域内建设一项大型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该项目将位于现有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内,旨在通过建设500t/d的垃圾焚烧线以及配套设施来实现日处理能力达500吨。
此次项目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效益,还将对当地居民提供清洁能源,为减少碳排放、保护生态平衡作出积极贡献。然而,在推进这一过程中,我们深知环境保护是不可忽视的事项,因此我们将确保所有环保设施,如脱酸塔、脱硝装置和布袋除尘系统等,都能有效运行,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以下是有关本次公示的一些关键信息: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大名县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丰瑞
联系方式:18308417600
(二)环评报告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河北绿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文庆
联系方式:0311-87908429
(三)获取意见表及提交意见途径:
您可以通过以下链接下载并提交您的意见表,或直接发送电子邮件至doctrine@126.com。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请大家积极参与,并给予宝贵建议,使我们的工作能够更加完善,服务于更多人的健康与福祉。
【发布日期】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