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污染:生态文明之冠被污染之影所玷污
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环境保护部督查组于8月20日对河北省廊坊市进行了检查。他们发现大城县藏屯乡和里坦镇一带的多个岩棉生产企业停用了污染治理设施,直接排放烟气;甚至有企业的烟气未经处理就无组织地排放到空气中,这种情况十分严重。
督查组随即与廊坊市政府联系,并要求依法严肃处理这些违法行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事,并迅速派人前往现场核实情况。在正在召开的全市纪念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动员部署会上,相关负责人通报了这一情况,并对失职人员进行了严厉批评。
根据调查结果,大城县委、县政府立即召开会议,对涉事6家企业罚款50万元,并加倍处罚超过两条生产线的企业。此外,还对涉事企业负责人的个人进行调查,并依法追究责任。而对于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的问题,也进行了问责,其中包括给予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等措施。
这次事件提醒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确保全面完成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任务,为实现北京“阅兵蓝”作出积极贡献。此外,由于廊坊市采取果断措施,加之保定市也相继问责相关失职人员,使得整个区域产生了一定的震慑效果,有助于改善未来环保工作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