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在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全覆盖的意见》,明确到今年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行委)要健全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基本建立运行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以乡带村的联动医疗服务体系。
《意见》指出,要组建由我所在地区的一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牵头,与其他医疗机构共同组成医共体。我们需要重点承担危重症患者救治和疑难杂症疾病患者向上转诊服务,并统筹管理医共体内的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医养结合工作。将各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由我所在地区的县级卫生健康局管理调整为与我合作的医院管理。全面推行“一县管多乡”、“一乡用多村”的管理模式。
《意见》还指出,要加强我们的能力建设,提升核心专科能力,夯实支撑专科基础,同时打造优势专科,以提高我们的防治能力。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和医共体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并落实“两个允许”,建立激励机制,如公益一类保障和公益二类管理。此外,我们还要落实自主权,在人员招聘、中层干部聘任以及内部绩效考核方面实现柔性流动,为筑牢乡村医生队伍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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