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体系,我部门决定修订《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民用机场》的和《公路建设项目》的国家标准。目前,编制单位已经完成了这些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关于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的规定,各有关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部门(对于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9日。这份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以在我部门网站上找到。
联系人:环评与排放管理司的卞华锋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话:010-66556413
传真:010-66556490
邮箱:tang.yaping@mee.gov.cn
对于《声环境》的部分,可以直接联系:
联系人:生态工程评估中心的卢力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大羊坊8号
邮编:100012
电话:010-84757220
传真:010-84757219
邮箱:luli@acee.org.cn
以下是对这份文件的一些基本要求:
适用范围:
这个标准定义了声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原则、内容、程序、方法以及要求。它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声环境影响评价的情况,无论是在规划阶段还是在建设过程中。
规范性引用文件:
在这个标准中,我们引用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如GB 3096 声响质量标准等。如果没有特别注明版本,那么我们使用的是最新有效版本。
术语与定义:
在这个文件中,我们使用了一些特定的术语来确保大家都能理解同一个概念。在这里,我们解释了几个关键词,比如“ambient noise”(周围噪音)、“stationary sound source”(固定声音源)以及“mobile sound source”(移动声音源)。
以上就是我们对这份文件的一个重新表述,以便更好地了解其内容,并提供更多信息给需要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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